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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李建忠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5-15    浏览次数:

    宁职院党发〔2010〕29号

    校内各部门: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李建忠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通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经2010年4月28日学校第87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李建忠任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人事处副处长。

    中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干部任职通知

    抄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事厅

    送:校领导

    中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2010年4月28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