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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民族团结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1-17    浏览次数:

    宁职院党发〔2009〕61号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

    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民族团结月”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今年9月,是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确定的第10个民族团结月,正逢新中国成立60周年。组织开展好今年的“民族团结月”活动,对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快推进示范院校建设、新校区建设和维护学校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现就我校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干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根本任务,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全校唱响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以饱满的精神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校庆60周年。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民族团结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学校决定成立“民族团结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张怀斌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院(校)长马少先同志担任,成员由党委委员组宣部部长温泽、党办主任苏晓军、校办主任马忠国、学生处处长马新、团委书记赵云燕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宣传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三、活动内容

    “民族团结月”活动从9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活动主题是: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新疆干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歌颂祖国繁荣昌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再谱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一)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新疆干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8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新疆强调,要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团结稳定。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讲话精神实质,准确把握讲话基本内涵。要自觉做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坚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不动摇,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动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新疆重要讲话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大力宣传,务求实效。

    (二)大力开展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34号)要求,深入开展维护国家统一和热爱伟大祖国的宣传,深入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民族知识、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入开展建国60年来党的民族政策光辉实践、民族地区发展成就的宣传。引导全校师生深刻认识到:祖国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民族团结是祖国统一的重要保证,每一个公民都要坚决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坚定自觉地反对民族分裂,坚定自觉地为建设祖国贡献力量。要充分发挥校园网、校报、广播站、宣传橱窗等宣传载体,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深入开展对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认同”教育,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引导师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使民族团结的思想观念、理论实践、感情行为深入人心,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要把“民族团结月”活动作为一次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特别是要结合新生入校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对广大青年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

    (四)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新中国成立60周年前夕,国务院将表彰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积极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向先进典型看齐的比学赶超活动,掀起向民族团结型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学习的高潮,让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进来,做到人人讲团结、各方面促团结,真正成为民族团结的促进者。各部门领导要深入基层,挖掘典型素材,并在学校“两网一报”大力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五)积极开展内容丰富的实践活动。要围绕“民族团结月”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一系列有力度、有声势、有影响,群众喜闻乐见、广泛参与的活动。人事处、老干部处要做好教师节期间对教师的慰问工作。学生处、团委要结合开展的新生入学教育和军事训练,广泛开展知识竞赛、事迹报告、有奖征文、文艺表演、座谈交流等活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深入学生宿舍、深入教室、深入班集体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关心和了解他们学习生活状况,为学生多解难事、多办实事、多做好事,切实把学校党委、行政的关怀送到他们身边。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从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高度,不断深化对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党委、行政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月”活动的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二)统筹协调,务求实效。要把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同做好当前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同组织建国60周年和庆祝活动结合起来,同落实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一系列政策措施结合起来,同迎接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办学60周年、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建校30周年结合起来,以活动促发展、促团结、促和谐,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配合,形成合力。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是推动学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加强信息交流,积极协调配合,明确任务责任,上下左右联动,共同参与并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月”活动。同时,及时将开展“民族团结月”好的做法经验,报送学校党委组织宣传部。

    中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一日

    主题词2009 民族团结月 活动 通知

    抄报:自治区“民族团结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 送:校领导

    中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2009年9月11日印发

    共印40份